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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炉的《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

世贸组织之外正在进行的重要贸易谈判之一是《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涉及约占世界服务贸易70%的国家。中国的加入要求极大地提高了各方对六方会谈的政策兴趣。本专栏解释了这一倡议,并认为,如果要解决参与者的主要出口利益,目前的谈判必须扩大。这包括改变一些现有的PTA承诺,或扩大谈判参与者的数量。

服务贸易的活力和重要性与最近世贸组织在这一领域的缓慢谈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世贸组织最近一次认真推进这一领域的努力可以追溯到2008年年中——在所谓的服务“信号会议”上。面对这种情况,在涵盖服务的优惠贸易协定(PTAs)激增的背景下,2012年年中,一组WTO成员就新的服务贸易协定(TISA)展开了单独谈判。

目前有23个世贸组织成员参与这些谈判。目前,该协定覆盖了全球服务贸易的近70%,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日本、韩国和美国等主要贸易伙伴。1该集团不包括一些主要的贸易国,如巴西、东盟国家、印度和中国,尽管中国最近表示有意加入讨论。

据估计,该协议将为欧盟提供156亿欧元,为美国提供104亿欧元(De Micco 2013)。就服务业而言,该协议是过去几年贸易谈判领域出现的最重要的进展。因此,在现阶段,它可能对多边贸易体系产生广泛而不可预测的影响。

新研究:市场准入问题分析

在最近的一份工作报告(Marchetti和Roy 2013)中,我们分析了TISA谈判的潜在市场准入结果。2

它的绝大多数参与者都参与了各种各样的服务pta。通过这些协议交换的市场准入让步,提供了至少可能实现的总体情况。事实上,人们可能会期望,为了保持他们所宣称的雄心,大多数参与者将交换他们“最好的PTA”优惠。3.从这个角度来看,对PTA减让的分析为TISA中可能出现的市场准入承诺的可能轮廓提供了有用的见解。如图1所示,中国的市场准入承诺可能远远超出《关贸总协定》的承诺和多哈回合的服务承诺。4因此,在协定的所有参与者中延长优惠贸易区的最佳承诺可预期产生重大利益,特别是在稳定性和可预测性方面(当然,服务协定包含适当的解决争端机制)。

图1贸易协定中的关贸总协定+承诺:每个成员的指标值(模式1和3)

: Roy(2011)。
请注意:看
http://www.wto.org/english/tratop_e/serv_e/dataset_e/dataset_e.htm的方法和缩略语.每个行业的指数得分在0到100之间,100代表所有相关子行业的全部承诺(即不受限制)。“GATS”既包括GATS承诺,也包括正在进行的多哈发展议程所提供的服务。“PTA”反映了成员在所有PTA中“最佳”PTA承诺的指标值。欧盟承诺的分数是EC-15。

然而,对于一些TISA参与者来说,这些承诺的“真正”增值将会减少,因为他们已经通过双边pta在彼此之间交换了重大让步。事实上,如表1所示,一些参与者已经通过密集的优惠协定网络联系在一起,更多的pta目前正在谈判中。

表1TISA参与国之间的优惠贸易协定

: Marchetti和Roy(2013)。
请注意:“x”表示有效的协议;“o”表示正在进行的PTA谈判(例如TPP,欧盟-美国)。关于正在进行的谈判的说明并不是详尽无遗的,因为它是根据现有的公开资料作出的。

为了进一步评估TISA的市场准入潜力,我们还根据参与者在不同部门和市场的“攻击性”利益考虑了最佳PTA承诺。为此,我们依靠世贸组织成员在多哈回合谈判中提出的“诸边”要求和提议。5从2006年开始,各成员通过制定几乎所有部门和供应模式的集体要求,积极参与“诸边”谈判进程。这一进程意味着具有相同出口利益的成员将联合起来- -集体同意在谈判回合中应达到的承诺水平- -并在此基础上选择由此产生的集体/诸边请求的接受国。因此,这些要求很好地说明了协议参与者主要感兴趣的市场、部门和供应方式。

使用Marchetti和Roy(2008)和Roy(2011)关于PTA服务承诺的数据集,我们发现,在服务贸易参与者之间交换最佳PTA承诺对满足这些国家的关键出口利益并没有太大帮助,原因有两个:

  • 在感兴趣的领域,这些国家在pta中取得的进展有限。
  • 更重要的是,在相关服务部门中,许多最具出口利益的市场目前尚未参与TISA(例如巴西、中国、印度和东盟)。

如表2所示,几乎在每个部门,更多的利益市场是在协议之外,而不是在协议内部。

表2接受诸边请求的世贸组织成员数目

: Marchetti和Roy(2013)。

结论

如果《服务贸易协定》(Trade in Services Agreement)要解决参与方出口利益的关键领域,大体上有两种情况。

  • 第一种情况是,其参与者超出了他们在已有的pta中承诺的内容。在许多情况下,这将涉及艰难的政治和贸易政策选择。“仅限服务”协议是否会提供足够的权衡选项,以促进此类决定仍有待观察。
  • 第二种情况是扩大谈判参与者的数量。虽然这增加了关键出口利益得到解决的可能性,但也可能对谈判动态产生影响,因为新进入者(其中一些可能在某些服务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带来了自己的谈判利益。如果参与者的数量大幅增加,这可能会进一步引发有关其与世贸组织服务谈判的联系和影响的问题。中国最近表示有兴趣加入谈判——这可能也会煽动其他国家——可能会改变这种微妙的局面,并为这一努力注入不同的动力。

TISA谈判对贸易流动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全面影响,关键取决于它与世贸组织框架的关系。正如我们的论文所详述的那样,这种关系存在不同的选择,从WTO内部完全基于mfn的协议,到WTO内部的(优惠)诸边协议,再到WTO之外的优惠协议。这一选择并非无关紧要。众所周知,优惠协定可能造成严重的贸易扭曲,这种协定的歧视性越强,这种扭曲就越严重。只有时间才能告诉我们选择了什么道路,以及可能产生的全面影响。

参考文献

De Micco, P(2013),”服务诸边协定:在起点,政策简报,欧盟对外政策总司,政策部,DG EXPO/B/PolDep/Note/2013年2月57。

Marchetti, J和M Roy(2008),“WTO和pta中的服务自由化”,见J. Marchetti和M. Roy(编者),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双边和WTO谈判中的国家和部门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和WTO。

Marchetti, J和M Roy(2013),“TISA倡议:市场准入问题概述”,WTO工作人员工作文件ERSD-2013-11, 11月27日。

Roy, M(2011),“优惠贸易协定中的服务承诺:一个扩展的数据集”,WTO工作人员工作文件,ERSD-11-18, 11月。


1该小组目前由澳大利亚组成;加拿大;智利;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欧盟;中国香港;冰岛;以色列;日本; Korea; Liechtenstein; Mexico; New Zealand; Norway; Pakistan; Panama; Paraguay; Peru; Switzerland; Chinese Taipei; Turkey; and the United States.

虽然观察员和谈判代表对TISA的自由化模式(例如,排期承诺的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的方法,或两者的结合)和可能的规则框架(例如关于数据流、国有企业)有很多猜测,但我们在这里重点讨论市场准入问题。这并不是说模式和规则不重要。

3在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会期望它们将超出最佳的优惠贸易区承诺,特别是对于那些很少或没有雄心勃勃的优惠协议的参与者。

4分析是基于先期合作协议中服务承诺的方法和数据集进行的,该方法最初由Marchetti和Roy(2008年)提出,随后由Roy(2011年)扩展。数据集涵盖53个成员(欧盟及其成员国为一个)和67个服务pta。

5 2005年《香港部长级宣言》,旨在推动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谈判,但要求-提供谈判应在传统双边要求-提供程序之外的诸边基础上进行。这意味着任何一组成员都可以向任何特定部门或供应方式的一组其他成员提出联合请求,确定所寻求的承诺类型。见《香港部长级宣言》附件C第7段。虽然谈判进程是诸边的,因为一组会员国向另一组会员国提出要求,但所产生的承诺将在最惠国待遇的基础上扩大到所有会员国。

3989年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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