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叙利亚人民的暴行持续增加了国际社会的压力起诉叙利亚总统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 - assad),通过国际刑事法庭(ICC)。1但国际刑事法庭的使用是一把双刃剑;正如Scharf(1999)所说,国际刑事法庭可能会“正义的和平。”

国际刑事法庭起诉的阿萨德这时很可能导致暴力对付叙利亚人口的增加。这种发展已经过去。约瑟夫•科尼的圣主抵抗军的部队后,变得更加残酷的国际刑事法庭指控他在2005年。在此之前有持续的和平谈判和圣主抵抗军相对不活跃。起诉书后,圣主抵抗军重建军队数量虽然科尼发誓没有签署2008年的和平条约,除非对他的指控被撤销。当年晚些时候,圣主抵抗军后来发动大规模进攻,圣诞节进行大屠杀。在接下来的三个星期他们造成至少800人死亡,数百人被绑架,这个不稳定的情况下继续这一天(见例如http://www.bbc.co.uk/news/world -非洲- 17299084)。类似的反应发生在刚果后不久的国际刑事法庭的控诉黄宗泽Ntaganda;他的反叛组织袭击了城市戈马,迫使200000名平民逃离家园。

最近的研究

在我们最近的一篇论文(Larcom et al 2013)我们开发一个模型来解释这些事件。我们使用经济原理模型的行为自私的独裁者——类似于在阿西莫格鲁和罗宾逊(2006),Besley和Kudamatsu(2007),和索宁(2008)。

具体来说,我们使用博弈论的方法来分析新的激励措施的影响,恶毒的独裁者和军阀面临自2002年以来,当一个常设国际法院成立,目的是尝试,种族灭绝的人,战争罪和反人类罪。我们的分析表明,国际刑事法庭的存在一方面会导致更少的恶毒的统治者,但是那些最终掌权会选择提交更多的暴行——从而导致两极分化的结果。

安装国际刑事法庭被认为信号元首,他们将被起诉他们应该选择任何上述犯罪。鉴于20世纪充斥着大量的邪恶的独裁者被特赦或庇护2——简单地结束流血事件,给中国一个机会来安装一个更好的领袖,而不是早些时候相比,这就构成了一个重大的制度变革实践。通过建立国际刑事法庭,国际社会增加了其起诉恶毒的独裁者事后的承诺。随后使用该车辆起诉某个人只会进一步提高这一承诺。

我们的分析表明,尽管这类承诺增加将导致更少的恶毒的独裁者从长远来看entry-deterrence(的效果),也会差类型上升到权力的独裁者在未来通过逆向选择。此外,掌权者(比如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 - assad))可以选择恶化他们的行为作为回应,像独裁者似乎意识到他们能够“打破”国际社会解决起诉他们的当地情况恶化。当地条件恶化给国际社会带来了压力结束痛苦的平民的最快的方式,这通常是通过提供一个行为不端的独裁者特赦或避难,以换取他立即辞职。历史的确表明它是最糟糕的设法逃脱他们的罪行。灵感来自例子像伊迪·阿明(他自己“挣”的庇护提供承诺对乌干达人口很多暴行),人权观察Reed Brody的顾问曾指出,“如果你杀了一个人,你进监狱;如果你杀了20,你去一个机构疯狂;如果你杀了20000,得到政治庇护”。

自一个国际刑事法庭起诉将进一步推动这样一个退路了阿萨德(没有使其超越了到达,国际刑事法庭的罗马规约包含多个“免责条款”),阿萨德的风险将由恶化他的行为反应。现在更多的暴力是必要的庇护选项-阿萨德的唯一可能的出路提供给他。在这种情况下,表现糟糕实际上使恶毒的独裁者来改善自己的未来前景(Reed Brody的本质的提到的报价)。3的暴力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成本增加剩余时间一致,即坚持其曾威胁要起诉负责的独裁者。因此,增加国际社会的承诺事后惩罚的矛盾会导致更多的犯罪犯罪。

上述的例子约瑟夫•科尼和黄宗泽Ntaganda,国际刑事法庭起诉后恶化他们的行为,似乎与这些预测一致。事实上,Ntaganda对戈马市的袭击后,他的发言人提到战略的动机,他说Ntaganda控制城市的不感兴趣,但他希望“是,刚果政府在谈判桌上坐下。”

沿着这些线路,托马斯•谢林(1966)已经指出,“权力伤害是一种讨价还价的能力”。不幸的是,自从独裁者似乎意识到这点,增加我们的承诺起诉垄断独裁者的像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 - assad)很可能引起更激烈的反应。

引用

阿西莫格鲁、达和詹姆斯·罗宾逊(2006),独裁和民主的经济来源剑桥:剑桥大学出版社。

贝斯勒、盖和玛莎Kudamatsu (2007),“从成功的独裁政权,我们能学到什么?”,VoxEU.org, 7月5日。

Larcom,肖恩,母马萨尔和蒂姆斯(2013),“我们的坏的独裁者?”,牛津大学的经济学讨论文件系列671号。

Scharf, Michael P(1999),“大赦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例外”,康奈尔大学国际法杂志,32岁,507 - 527页。

谢林,托马斯(1966),武器和影响力纽黑文:耶鲁大学出版社。

索宁,康斯坦丁(2008),“独裁者的方法选举模式”,VoxEU.org, 2008年8月9日。


1如见。http://www.theguardian.com/commentisfree/2013/aug/31/syria-assad-war-criminal。此外,2013年1月,58个国家已经在请愿书上签名,他们要求联合国安理会叙利亚危机指国际刑事法庭(这是必要的在叙利亚没有批准国际刑事法庭的罗马条约)。

2在这方面最著名的例子可能是伊迪·阿明,他花了post-dictator年轻松在沙特阿拉伯的一家酒店,没有被起诉在乌干达的大约300000人死亡,他的政权是负责。看到更多的例子Scharf (1999)。

3在2012年的纪录片和平与正义,ICC-investigator马修Brubacher比较这种行为由独裁者“勒索”。他表示:“这就是勒索。他们杀死大量集中,尽可能残酷,直到国际社会基本上把自己的手,说:“好,我们就去和平。我们会给你钱,我们会给你食物,我们会给你任何你想要的,就停止杀人。”在Larcom,萨尔和斯(2013)我们也把这和恐怖分子和绑匪的行为联系起来。信号,他们严重的,他们倾向于开始他们的行为非常恶劣的方式,以“打破”当局和开放与他们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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