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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市场

全球信贷市场正在经历一场变革。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正在为家庭和小企业提供更多贷款。使用一个新的数据库,本专栏估计2019年金融科技信贷流量达到2230亿美元,而大型科技信贷达到5720亿美元。在信贷需求较大(未得到满足)以及经济和制度因素有利于此类贷款供应的地方,这两种形式的信贷规模都较大。Covid-19大流行是对这些新商业模式的重要考验。

在过去十年中,两种新型的信贷中介迅速发展。两者都使用新技术在核心贷款功能上与银行竞争(Stulz 2019)。

第一个创新是金融科技信贷——即由非商业银行运营的电子(在线)平台促成的信贷活动(Claessens et al. 2018)。这也被称为“基于债务的替代融资”(Wardrop et al. 2015)。它包括英国的Zopa和Funding Circle、美国的lending Club和SoFi、中国的Yiren Digital和其他平台,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Harmoney等平台的点对点(p2p)或市场贷款。它还包括基于在线平台的发票交易、迷你债券和其他形式的消费者和小企业融资。这类活动的数据由剑桥替代金融中心(CCAF)全球替代金融数据库汇编(Ziegler et al. 2020)。这些数据在Rau(2020)中讨论过,可从CCAF获得,基于2013-2018年可获得的另类融资数量和特征的年度在线问卷调查。

第二个创新是大型科技公司向信贷市场的扩张。大型科技公司是指主要业务是数字服务,而不是金融服务的大型公司(de la Mano和Padilla 2018, Frost等人2019)。这些公司通常拥有庞大的非金融业务网络,如电子商务(或电子商务)、社交媒体或互联网搜索,这些网络和活动使他们能够获得有关个人和公司的宝贵数据(BIS 2019)。近年来,许多此类公司开始向其用户提供贷款,或直接放贷,例如通过金融服务子公司,或与传统金融机构合作。例如,阿里巴巴旗下蚂蚁集团(Ant Group)和腾讯旗下微众银行(WeBank)在中国的放贷活动,亚马逊(Amazon)在美国、英国和其他国家的放贷活动,印度谷歌的放贷活动,非洲M-Pesa和其他移动货币运营商的放贷活动,东南亚的Grab和Go-Jek,以及拉丁美洲的自由市场(Mercado Libre)和其他银行的放贷活动。

由于这些新形式的信贷中介是新的,它们通常还没有包括在官方信贷统计数据中。这是一个问题,因为央行和监管机构负责监控信贷市场。就像优秀的飞行员一样,当局不应该“盲目飞行”。

我们的目标是用一篇新论文(Cornelli et al. 2020)和数据库来填补这一空白。该数据库结合了来自CCAF全球替代金融数据库的数据,以及从各种公共来源(如公司年度报告)手工收集的大型科技信贷数据,以及来自大型科技公司和央行联系人的信息

数据显示,在全球范围内,大型科技信贷正在蓬勃发展,并正在超过金融科技信贷(图1)。2019年,大型科技贷款规模达到5720亿美元,比2018年增长44%。2019年金融科技信贷规模实际上下降了25%,至2230亿美元。这种下降完全是由中国推动的,中国的监管改革和一系列平台退出导致金融科技贷款的存量和流量都出现了收缩。在其他国家,金融科技信贷继续快速增长。

图1大型科技信贷正在超越金融科技信贷(数十亿美元)

笔记: 2019年金融科技贷款量数据来自非盟、加拿大、欧盟、英国、新西兰和美国。
资料来源:Cornelli et al.(2020)。

按绝对值计算,大型科技信贷的最大市场是中国、日本、韩国和美国。在这些市场中,大型科技公司(直接或与金融机构合作)的贷款迅速增长(图2)。在日本,电子商务公司乐天(Rakuten)和社交媒体公司LINE是著名的贷款机构。在韩国,Kakao银行和KBank两家虚拟银行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在加大放贷力度。

图2大型科技信贷在亚洲、美国和非洲蓬勃发展(数百万美元,对数规模)

笔记:数字包括估计数字。
: Cornelli et al.(2020)。

在一些市场,这两种新的信贷中介形式正变得具有经济相关性。特别是,2019年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流量之和相当于中国私人信贷总量的2.0%(图3)。与此同时,在肯尼亚和印度尼西亚,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流量分别占信贷总量的5.8%和1.1%。在发达经济体,交易量相对于整体市场较小,但在特定细分市场的市场份额可能很大。例如,在英国,Ziegler等人(2020年)估计,2018年,金融科技信贷平台占年营业额低于200万英镑的中小企业等值银行信贷的27.7%。Buchak等人(2018)和Fuster等人(2018)表明,金融科技贷款机构正在成为美国抵押贷款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图3在一些国家,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规模相当大(数百万美元,对数规模)

笔记:(1) 2019年贷款量数据。(2)信贷存量占比是指金融部门提供的国内信贷。2018年的数据。(3)替代信贷总额定义为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的总和。2019年的数据。
: Cornelli et al.(2020)。

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的驱动因素

为了理解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的驱动因素,我们对2013-2018年79个国家的人均对数信贷进行了面板回归。我们确认,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可以用供需因素的混合来解释。

在需求端,我们展示了以下内容:

  • 更发达的经济体(人均GDP更高)对企业和家庭的信贷需求更高,因此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也会更高。这种关系在非常高的发展水平下下降(与Claessens等人2018年和Bazarbash和Beaton 2020年一致)。
  • 例如,当银行服务由于竞争减少而变得更加昂贵(更高的银行部门加价)时,这可能意味着对廉价信贷的需求会增加。在这些情况下,金融科技信贷的比例尤其高。
  • 在金融服务需求更大、人均银行分支机构更少的地方,我们发现金融科技信贷规模更高,但大型科技信贷没有更多。

在供给方面,我们发现:

  • 更严格的银行监管(代表金融监管的总体立场;见Barba Navaretti et al. 2017)与较高的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有关。这些规则可能会为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的进入设置障碍。相反,专门的金融科技信贷监管框架允许这些市场增长和发展(与Rau 2020一致)。
  • 营商便利度、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和司法体系等制度特征与更高的交易量有关,这可能是因为它们允许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进入信贷市场并增长。
  • 现有银行体系和金融市场的特征决定了创新。在银行资本状况较好、市场深度较深的地方,替代性信贷规模较高,这意味着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可以补充银行信贷和市场化融资,而不是取代后者。

展望未来:对政策的影响是什么?

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在世界各国迅速增长。到目前为止,关于它们的规模和增长的数据很少。CCAF数据库和我们新论文中的数据旨在填补这一空白。尽管如此,提高数据可用性仍将是一项重要的政策优先事项。因此,将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提供商纳入监管报告的努力应继续迅速推进。

与其他形式的信贷一样,这些新形式的贷款有可能促进经济增长,但也有可能给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风险。特别是,随着信贷快速增长,个人借款人有可能过度负债,就像过去信贷快速增长时期一样,甚至会对金融稳定构成风险。这种增长是代表一种有前途的新型中介的自然扩散,还是代表一种信贷泡沫,仍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也许只有在经济衰退之后才有可能评估这一点。

从这个角度来看,Covid-19大流行是对这些新商业模式的重要考验。关于2020年的贷款流动和信贷损失的信息目前还没有。然而,评估新的信贷模式在金融和商业周期的第一次低迷时期如何发挥作用,将是很重要的。然而,在最初的冲击和信贷损失之后,可以预期,对在线服务的更大需求可能会进一步支持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信贷。在一些市场,金融科技和大型科技公司甚至帮助小企业获得紧急贷款。政策制定者应继续监测这些新市场,更好地了解它们的风险和潜力。他们可能需要加快监管创新的步伐,以更好地规范和监督日益数字化的金融部门(BIS 2020,世界银行和CCAF 2020)。

作者注: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国际清算银行的观点。

参考文献

国际清算银行(BIS)(2019),“金融领域的大科技:机遇与风险”,国际清算银行年度经济报告,第三章,6月。

国际清算银行(BIS)(2020),“数字时代的中央银行和支付”,国际清算银行年度经济报告,第三章,6月。

Barba Navaretti, G, G Calzolari, J M Mansilla-Fernandez和A F Pozzolo(2017),“金融科技和银行:朋友还是敌人?”,《欧洲经济:银行、监管和实体部门》,12月2日。

巴扎巴什、M和K·比顿(2020),《填补缺口:数字信贷和普惠金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文件20/150。

Buchak, G, G Matvos, T Piskorski和A Seru(2018),“金融科技、监管套利与影子银行的崛起”,《金融经济学杂志》130(3):453-83。

Claessens, S, J Frost, G Turner和F Zhu(2018),“全球金融科技信贷市场:规模、驱动因素和政策问题”,国际清算银行季度评论,9月。

Cornelli, G, J Frost, L Gambacorta, R Rau, R Wardrop和T Ziegler(2020),“金融科技和大科技信贷:一个新的数据库”,国际清算银行工作文件887(也发表于CEPR讨论文件15357).

(2019):“大科技与金融中介结构的变化”,《经济政策研究》第34期(100):761-99。

Fuster, A, M Plosser, P Schnabel和J Vickery(2018),“技术在抵押贷款中的作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工作人员报告,第836期,2月。

马诺,M de la和J Padilla(2018),“大型科技银行”,竞争法与经济杂志14(4):494-526。

Rau, R(2020),”法律,信托,以及众筹的发展,剑桥大学工作论文。

Stulz, R(2019),“金融科技、大科技与银行的未来”,《应用企业金融》31(4):86-97。

Wardrop, R, B Zhang, R Rau和M Gray(2015),”走向主流:欧洲另类金融基准报告,剑桥替代金融中心。

世界银行和剑桥替代金融中心(2020年),”全球新冠肺炎金融科技监管快速评估报告,世界银行集团和剑桥大学,10月。

Ziegler, T, R Shneor, K Wenzlaff, B Wang, J Kim, A Odorovic, F Ferri de Camargo Paes, K Suresh, B Zhang, D Johanson, C Lopez, L Mammadova, N Adams和D Luo (2020),全球另类金融市场基准报告,4月。

尾注

1在某些情况下,有必要根据年末信贷存量来估计贷款流量,并根据过去几年的数据以及用户数量或收入的增长来估计2019年的数据。当大型科技公司在多个司法管辖区发放贷款时,有时有必要假设这种贷款在不同市场的分布情况。

2由于缺乏许多自变量,我们排除了2019年的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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