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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Tech和银行

金融科技公司刺激了金融服务的创新,同时促进了现有参与者之间的竞争。本专栏认为,尽管现有机构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但它们在许多关键功能上不太可能被金融科技完全取代。传统银行将适应技术创新,监管套利的空间将缩小。

FinTech炒作比比皆是。在新闻中,金融技术被描述为“颠覆性的”、“革命性的”,并装备有“数字武器”,将“推倒”壁垒和传统金融机构(2017年世界经济论坛)。

尽管金融科技领域的投资在金融市场上一直在迅速扩大(见图1),但它们对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潜在影响还远远不清楚。稳定与竞争之间的紧张关系构成了金融科技以及如何监管金融科技的整个辩论的基础。关键的问题是,金融科技公司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取代了银行和其他现有金融机构,在这样做的过程中,它们是否会诱导一个健康的竞争过程,提高进入壁垒很高的市场的效率,或者更确切地说,造成破坏和金融不稳定。我们在新一期的社论欧洲经济特别是金融科技和银行之间的关系(Navaretti et al. 2017)。

图1在所有主要的欧洲国家,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投资都在增加,尽管存在很大的跨国异质性

:基于数据的作者自己的阐述CBInsights.金融科技公司每年总投资价值;2017年的数据仅指前三季度。

我们认为,金融科技公司增强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提供了传统金融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尽管效率更高),并扩大了此类服务的用户池。在大多数情况下,金融科技公司提供了一种更有效的方式,来做银行几个世纪以来做的那些老事情。但金融科技不太可能完全取代传统金融中介机构的大部分关键功能,因为银行也有能力采用技术创新,自己也能以新方式履行旧职能。

金融科技公司大多提供与银行相同的服务,但以不同的、不捆绑的方式。例如,像银行一样,众筹平台将储蓄转化为贷款和投资。但与银行不同的是,它们使用的信息是基于大数据,而不是长期关系;通过互联网平台分散获取服务;风险和期限转换不进行,因为贷款人和借款人(或投资者和投资机会)是直接匹配的。在这些案例中存在脱媒现象。然而,这种纯粹的金融科技独立活动的范围有限。例如,平台很难向客户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机会,而不将部分风险计入账面或以其他方式将贷款组合证券化。它们不可能像银行那样从期限和流动性转换中受益。

金融科技公司执行的其他功能,如支付系统(如Apple Pay代替信用卡),仍由银行支持。银行失去了部分利润,但保留了与客户的最终界面,而且由于这些新系统的效率,它们很可能会扩大业务范围。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和FinTech公司之间可能存在很强的互补性。

一般来说,银行的价值链包括许多捆绑服务和活动。金融科技公司通常以独立的方式专注于其中的一项或几项活动。尽管如此,捆绑提供了强大的范围经济。银行业的经济学恰恰建立在银行将存款、支付、贷款等服务捆绑在一起的能力之上。因此,如果fintech希望扩展其活动(如上面的众筹例子)或将其服务与银行的服务集成(如上面描述的支付系统),他们也必须将一些服务捆绑在一起。

因此,FinTech公司的商业模式很有可能逐渐向银行的商业模式靠拢。随着这种情况的发生,除了银行在重组业务时面临的遗留成本外,金融科技公司对银行是否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已不再明朗。此外,随着金融科技公司扩大其活动范围,监管套利的范围——迄今为止对其活动的监管要轻得多——肯定会缩小。图2显示了监管的严格程度与金融科技公司的投资规模之间的负相关关系。我们认为,应该实施逐案的监管方式,本质上是根据金融科技公司提供的服务,对它们实施现有监管。在提供服务时应实行规章制度(当然要有相称性的因素),而不应由哪个机构提供服务。

例如,如果我们再次考虑基于贷款的众筹,不同的监管框架可能是相关的,这取决于这些平台实际做什么。如果这些平台在转换风险和期限方面不像银行那样不透明,并且不将此类风险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上——例如,通过在p2p框架之外吸收存款和放贷——银行监管可能是不必要的。但如果平台进行此类活动,就应该强制执行。总的来说,我们需要避免金融科技公司成为下一次金融危机的新影子银行。

图2欧洲国家对金融科技公司的投资随着金融监管的严格而下降

:基于数据的作者自己的阐述CBInsights世界银行的银行监管和监督调查.金融科技融资占GDP的比例(%)是风险投资、企业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天使投资和其他投资占GDP的未偿还金额的比例。严格监管指数是根据世界银行《银行监管与监管调查》中的18项指标构建的。

一旦排除了监管套利,并根据所有机构的职能对它们施加相同的监管框架,那么竞争环境就会变得公平。那么,唯一的竞争优势就是技术和活动组织所赋予的优势。这个框架变成了一个纯粹的与技术创新的竞争。

融合在数字产业中并不新鲜。亚马逊(Amazon)、苹果(Apple)、Facebook、谷歌,甚至微软(Microsoft)都是从不同类型的业务(零售、电脑和手机、社交网络、搜索和软件)起步的,但它们现在都汇聚到一套类似的活动中,将所有最初的专业领域混合在一起。有趣的是,这些企业集团大多已经尝试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尽管迄今尚未取得巨大成功。然而,我们可以期待在未来有更多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些大公司有现金,他们有大量的个人数据,他们的商业模式很大程度上是基于匹配消费者的需求和网络外部性,这往往会产生赢家通吃的结果。

数字创新者在许多领域都产生了巨大的颠覆性影响。Netflix导致了Blockbuster的“破产”,亚马逊也对许多零售商和书商产生了类似的影响。Skype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占据了国际电话市场40%的份额。对于现有企业来说,这些新来者的致命组合包括成本更低、效率更高,以及更好或新的产品和服务,再加上现有企业自身无法迅速适应变化的环境。

不过,尽管这些例子很能唤起人们的共鸣,但它们并不完全适用于金融行业,因为银行业是一个多产品业务,客户主要是异质的,而且它在本质上受到信息不对称和严格监管的困扰。

竞争将提高效率,引入新的参与者,但它也将加强有弹性的现有企业,即那些有能力接受新挑战、玩新游戏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中介将以不同于今天的方式进行——更多的互联网和互联网平台,加上更多的通过大数据处理硬信息。但中介仍将是金融市场的一个关键功能。银行不会消失。如果有一些这样做了,它们将被其他更高效的系统所取代。真正的受害者将不是银行业活动,而是效率低下(可能规模更小)的银行和银行业岗位。

参考文献

Navaretti, G B, G Calzolari和A F Pozzolo(2017)“金融科技和银行。”朋友还是敌人?”,欧洲经济2017(2)。

世界经济论坛(2017)《超越金融科技:对金融服务颠覆性潜力的务实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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