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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xEU 金融监管与银行业 全球金融危机

银行业跨境合作监管的有效性

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各国在银行监管方面的合作明显加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欧元区的单一监管机制。然而,人们对这种合作是否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知之甚少。本专栏使用大量跨境银行样本的面板数据,研究监管合作的发生率是否与银行的稳定性较高有关。报告发现,监管合作在应对资产风险方面是有效的,但不适用于非常大的银行,因为这些银行对金融稳定的风险最大。

在经历了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各国明显加强了在银行监管方面的合作最值得注意的是,欧元区现在有了单一监管机制,将大型银行的监管权交给了欧洲央行。然而,人们对这种合作是否“有效”知之甚少,也就是说,它是否有助于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即使它有效,它的渠道是什么?合作的有效性是否取决于监管者所处的环境,还是取决于它所适用的银行类型?

各国达成合作协议的历史悠久。

虽然许多著名的合作安排都是最近才出现的,但几十年来,各国之间的合作一直很普遍。例如,1995年至2013年期间,93个国家签署了近200个双边合作协议,此外还有许多多边协议。这些协定的性质各不相同,从共同监督到比较有限的合作类型,例如关于分享信息的协定或关于预防和解决危机的联合演习。这些协定可能是由于直接的双边协定或由于各国是多边协定的一部分而产生的。

2008年的金融危机见证了几家大型跨境银行的倒闭,为监管机构之间达成(更密集的)跨境合作协议提供了又一波动力。

这为研究它们的有效性提供了一种方法

在最近的一篇论文中,我们研究了监督合作协议的有效性(Beck等人,2018a)。大量理论文献已经论证了国际银行监管的潜在好处(例如,参见Acharya 2003, Calzolari和Loranth 2011, Carletti等人2016,Dell 'Ariccia和Marquez 2006,以及Goodhart和Schoenmaker 2009)合作应该导致更高的监管严格程度,因为监管者现在考虑到其他国家银行破产的成本。此外,合作为监督者提供新的信息,应能使他们作出更好的决策。

另一方面,一些人认为,更多的合作并不一定会带来更高的银行稳定性(Dell 'Ariccia和Marquez, 2006, Beck等人,2013,Calzolari等人,2018)。例如,外资对银行的持股可能会使国内监管机构过于严格,在这种情况下,合作预计会降低银行的稳定性(Beck et al. 2013)。此外,监管机构在实践中还面临许多限制:他们的法定权力有限,容易受到监管捕获,信息不完善,以及/或面临政治压力。其中许多限制因素在国际环境中可能会更加复杂。合作协议——即使是善意的——可能因此不会带来更高的稳定性。

如何衡量合作的影响?

我们调查银行层面的监管合作。我们计算了特定银行的监管合作指数,该指数衡量了一家跨国银行的母子公司结构在母国和东道国监管机构跨境合作中的覆盖程度。具体来说,该指数衡量的是母公司在其所在国监管机构与母公司监管机构达成协议的子公司中外国资产所占的比例。

这些银行级(监管)合作指数在一个国家内各不相同,因为不同的母行其子行的地理分布不同。这有助于确定合作与稳定之间的关系,因为它考虑到东道国的其他因素。

通过对跨境银行的大样本进行面板分析,我们研究了监管合作的高发生率是否与较高的银行稳定性相关,这是通过z得分(一种基于会计的违约距离度量方法)来衡量的。

监管合作是有效的——但对那些非常大的银行来说并非如此

我们发现监管合作具有巨大的经济效应。例如,银行层面监管合作强度的标准差增加会使银行的z得分提高24%。大结果对于工具变量方法具有鲁棒性,减轻了对监管合作内生性的担忧

有趣的是,我们发现这种关联集中在跨境银行样本中规模较小的机构这可能是因为大银行更复杂,因此更难监管。与此相一致的是,我们发现银行监管对于拥有大量子公司的银行是不那么有效的。我们还发现了凸关系的证据——跨境合作对稳定性的影响增加了母公司在跨境协议中所涵盖的外国资产的份额。

渠道是资产风险

聚焦于小银行的样本,我们表明合作和银行稳定性之间的联系贯穿于资产风险。这与资产风险很难观察和控制的概念是一致的;因此,加强合作和信息交流应会产生显著效果。相比之下,银行杠杆率(也会影响z分数)并没有通过合作而提高。这可以解释为,现有(国际)法规(如资本充足率标准)已经很好地覆盖了杠杆,因此受合作的影响较小。

监管和金融体系的影响

我们还发现,一个国家的监管和金融制度的特点影响着监管的有效性。首先,当母方主管和寄方主管都较严格时,监管效率较高。其次,当家庭监督员能够获得更高质量的信息时,监督效率也更高。第三,外国进入限制越少,合作越有效。这可能反映出当时其他外资银行的数量较低,导致监管关注的稀释程度较小。

合作与危机

一个潜在的担忧是,合作在正常情况下是有效的,但在危机期间会破裂,因此在最需要合作的时候也会破裂。然而,我们的实证结果表明,在全球危机期间,合作在降低银行风险方面仍然有效,而且如果合作的影响真的存在的话,它的影响甚至可能会变得更大。我们还发现,合作的有效性取决于系统性事件,因为我们发现合作改善了银行的边际预期缺口。

政策的教训

我们的分析为政策提供了几个重要的教训。首先,更多的合作在原则上是受欢迎的,因为这对提高银行业的稳定性是有效的。然而,为了使其发挥作用,监管者需要具备适当的制度条件,例如拥有足够的权力和获得高质量信息的渠道。此外,合作的有效性随着银行规模的增大而下降,这可能反映了对更复杂机构的监管更加困难的现实。这表明了合作的一个显著的不利方面,因为非常大的机构是对金融稳定构成最大风险的机构。

参考文献

Acharya, V(2003),“资本充足监管的国际趋同是可取的吗?””,金融杂志58: 2745 - 2781。

贝克,T,和W瓦格纳(2013),”超国家监督:多少?为谁监督?, VoxEU.org, 7月20日。

贝克,T, C西尔瓦-巴斯顿和W瓦格纳(2018a),”超国家银行监管的经济学, CEPR讨论文件12764(2019年更新)。

贝克,T, C西尔瓦-巴斯顿和W瓦格纳(2018b),”超国家银行监管的经济学, VoxEU.org, 3月13日。

Beck, T, R Todorov和W Wagner(2013),《跨境银行监管:理论、证据和政策》,经济政策,1月。

Carletti, E, G Dell 'Ariccia和R Marquez(2016),“银行业联盟中的监管激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工作文件16/186。

Calzolari, G,和G Loranth(2011),“跨国银行的监管:一个理论探究”,金融中介杂志20: 178 - 98。

Calzolari, G, J-E Colliard和G Loranth(2018),“跨国银行与超国家监管”,金融研究综述32(8): 2997 - 3035。

Dell 'Ariccia, G,和R Marquez(2006),“监管机构之间的竞争与信贷市场整合”,金融经济学杂志79: 401 - 30。

金融稳定委员会(2011),“全球遵守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换的监管和监督标准”。

Goodhart, C,和D Schoenmaker(2009),“跨境银行危机中的财政负担分担”,国际中央银行学杂志5: 141 - 65。

尾注

[1]参见金融稳定委员会(2011年),讨论全球危机如何导致对监管合作必要性的重新思考。

关于国际银行监管的潜在好处有大量文献。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文献大多是理论性的。

监管的有效性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各国不进行全面合作?在之前的Vox专栏中(Beck等人。2018b),我们表明,合作也有成本,而实际的合作协议与这些成本(以及合作的收益)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较小的”跨境银行规模仍然很大,平均资产为222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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