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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数据传输在新规定:从日本公司的调查结果

跨境数据流动正变得越来越重要在现代经济。作为回应,许多国家已经实行了控制数据传输的规则。本专栏讨论了公司级的回应这一规定使用最近的一项调查的日本公司。企业通过改变反应的位置数据存储和处理,以及加强数据保护。然而,这些反应发生显著的变化取决于法规产生的地方。

人工智能(AI)的快速发展,结合大数据的积累,加速扩大全球业务活动在许多国家。我们一直监控贸易数据来理解国际贸易商品和服务,但现在需要扩大我们的贸易范围数据捕捉跨境经济活动在数字时代。新的数据驱动业务通常需要消费者个人数据交给寡头垄断全球公司,一些国家的政府已经开始控制数据传输保护隐私。欧盟的总体数据保护监管(GDPR)是这种监管的一个例子。

在欧盟之外,其他一些国家干涉跨境数据流动为国家安全或其他未详细说明的目的。随着公司日益依赖于数据流,我们需要评估这样的监管跨境数据流的影响。1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研究了这个问题,例如,通过收集信息在几个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经合组织2018)。在跨国公司的活动的调查数据传输主要是受到经济数据流数据的不足。填补这个差距的一部分,我们进行了一项调查,日本公司(Tomiura et al . 2019年)。在本专栏文章中,我们简要报告调查的一些结果和讨论政策含义和其他剩余的问题。

尽管经济分析其重要性,几乎是不可能的一个学术研究人员收集直接由个别公司跨境数据传输的数据,特别是在经济价值。2电子商务交易量可能是一个有用的措施,但企业跨国界传输数据对许多其他用途包括与外包供应商或承包与海外子公司建立共享人员数据通过外国直接投资(FDI)。我们分布在2019年一份调查问卷的数据传输和数据相关活动本质上所有日本中型或大型公司在制造业,批发,资讯类服务行业,和收集响应从超过百分之二十,总数超过4000 firms.3

我们首先问公司规定跨境数据传输的影响。GDPR之下,日本已经被欧盟宣布“足够”,表明日本个人数据的传播发生在一个类似的治疗,在欧盟。在我们的示例中,只有不到5%的被调查公司GDPR报告的影响。

欧洲以外的一些国家实施严格监管数据流,特别是跨国界,不一定限于个人数据。网络安全法规在中国和俄罗斯是主要的例子,但是越南和印度等其它国家也纷纷效仿。这些国家需要公司来定位特定类别的数据(比个人资料类别广泛)在东道国。戈德法布和Trefler(2019)认为,“数据本地化是一个隐私政策可以支持国内企业”(p . 486)。数据本地化可以贴上一种新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AI和大数据的时代,或数字保护主义。

公司规定的影响的份额由中国和其他新兴国家受到GDPR近两倍,超过8%的在我们的样例。这一发现可能是一个间接的表明这些公司转移大量的跨国界(敏感)数据。此外,尤其是海外企业积极收集数据通过物联网(物联网),如图1所示,影响公司的数量超过公司报告没有影响。虽然公司承认的分享中没有找到这些影响是压倒性的样本(省略了小型企业往往在国内经营),许多公司,活跃在数字数据活动,通过物联网等手段,受到法规的影响。

图1规定由新兴国家的影响

笔记:图中显示是通过物联网海外股票公司收集数据。看到Tomiura et al。(2019)。

我们的调查还要求公司对他们的反应这样的规定。第一点要注意的结果与位置和界限。大约30%的公司报道影响的法规改变了数据存储的位置和/或数据处理规定欧盟和新兴国家,表明产生不小影响的地理数据相关的活动。另一方面,如图2所示,有超过一半的公司从事跨境数据传输也传输数据与自己的海外子公司在跨国企业集团。4换句话说,这些数据流国际,但公司内部。

图2与你跨境传输数据吗?

笔记:图中显示公司跨境传输数据之间的百分比。看到Tomiura et al。(2019)。

第二,我们发现公司的应对法规变化明显。超过40%的受访者已经收紧数据保护以应对GDPR满足欧盟的要求。相比之下,超过一半的受访公司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对中国和其他新兴国家的网络安全法规,尽管他们承认这些法规的影响。他们不可能是由于不确定性与基于缺乏透明度的新法规规则由这些新兴国家。我们的调查还发现,只有有限的公司改变了人负责跨境数据传输在企业层次(从低层员工经理或经理高管包括首席信息官)。此外,我们发现,只有不到8%的受访企业增加支出数据安全的新规定。所有这些发现可能的解释,这些公司已经提前充分准备的规定,但是他们可能表明公司尚未适应法规,尽管他们的潜在影响。

虽然我们还没有测试过计量经济学的,公司积极跨国界传输数据可能是全球化。积累的研究理论的异构公司国际经济贸易自世纪之交以来建立了全球化的公司往往是大,生产力,资本密集型的,创新的,拥有许多其他特征不同于国内企业。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不应该低估了新规定对数据流的影响,因为它将波及范围广泛的企业和消费者通过他们的交易与全球公司。我们正在致力于一个项目连接这些调查结果与公司级的纵向数据来源于强制性的官方统计数据。这些数据链接将帮助我们不仅评价法规的影响,也探讨跨境数据流如何影响我们的经济。

编者注:这篇专栏文章的主要研究是首次出现RIETI讨论文件

引用

戈德法布,A和D Trefler(2019),“人工智能和国际贸易”,Agrawal et al。(eds),人工智能的经济学,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章,页463 - 492。

经合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18),“贸易和跨境数据流动”,贸易委员会工作组,泰德/ TC / WP(2018) 19 /最后,巴黎,法国。

Tomiura E(2007),“外国外包、出口和外国直接投资:公司的生产力比较水平”,国际经济学杂志72:113 - 127。

Tomiura、E、B Ito,和B康(2019),“规定对跨境数据流的影响:证据来自日本公司的调查”,讨论论文19 - e - 088, RIETI。

卓,R、B而克赖夫KC,将网络(2019),和S格林斯坦”的影响一般数据保护监管网络互连,”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工作论文26481。

尾注

1研究人员先前分析这个问题间接由于缺乏可用的数据流的数据。例如,卓et al。(2019)报告说,GDPR基本上没有影响互连网络网络运营商的行为,认为成本的监管主要集中在应用程序层。

2,我们经常听到跨境信息流动的爆炸碎片或大量字节,但它很难直接转化为经济价值。

3公司的选择,我们的调查是基于官方统计列表,基本上涵盖了50或更多的公司员工。我们调查的样本容量远远大于一项类似的调查公司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2018)。

4公司的份额直接传输数据/个人消费者较低的样本,其中不包括零售商。

5 Tomiura(2007)是一个公司级的早期研究发现,FDI企业比外国外包商或出口商更有效率,从而比国内企业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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