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文件

DP16987《乌诺的Omnia Juncta:外国势力与上海租界时代的商标保护》

我们通过探索一个历史先例来调查企业如何适应商标保护——一种广泛使用但未得到充分检验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中国1923年的《商标法》——这是一项未预料到的、未经批准的终结外国在中国特权的反应。通过利用一个独特的、最新数字化的、来自1872-1941年上海的企业员工级别数据集,我们表明商标法塑造了商标冲突各方的企业动态。该法律刺激了更依赖商标保护的西方企业的增长和品牌投资。相比之下,经常被指控造假的日本企业在法律出台后试图建立自己的品牌的过程中经历了收缩。商标法还导致了与西方公司边界内外的国内代理商的新联系,以及中国中间商的增长。在总体水平上,商标密集型行业的就业人数和产品种类数量均有净增长。与以往外国势力的尝试(如域外权利、双边条约和未执行的商标法典)相比,这些替代机制最终都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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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陈明明、陈文德、洪杰(编)(2022),《上海租界时代的外国势力与商标保护》,CEPR出版社讨论文件第16987号。https://cepr.org/publications/dp16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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