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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中性采购vs.技术特定采购

一个不完全知情的监管者需要以不同的成本采购多种可以用异质技术生产的商品。她应该进行技术特定的拍卖还是技术中性的拍卖?她是否应该允许跨技术的部分分离(技术绑定)?她是否应该为每种技术单独定价?涉及哪些权衡?我们发现,一种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首选工具取决于现有技术的性质、有关其成本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公共资金的成本以及市场力量的程度。利用西班牙最近在全国范围内部署的可再生能源数据,我们说明了我们的理论如何阐明如何更有效地获取这些技术。除了这一动机/应用之外,如何在多种技术存在的情况下采购公共产品的问题与各种各样的产品相关,包括中央银行的流动性,
减少污染,或者保护土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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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Fabra, N和J Montero(编)(2020),“DP15554技术中性与技术特定采购”,CEPR新闻讨论文件第15554号。https://cepr.org/publications/dp15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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