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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计算机发票对中国制造企业的动态影响

本文采用大型制造企业的平衡面板,研究1998-2007年中国增值税发票电脑化对税收收入和企业行为的动态影响。我们发现,计算机化解释了累计增值税收入的10.8%,并在随后的7年中将实际平均税率提高了约9-12%。有证据表明,电脑化的影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从长远来看,税收收益可能会更小。与此同时,企业减少产出和投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单调地提高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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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钱宁、刘玉玉、文杰、范宏(主编)(2018),“增值税发票计算机化对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动态影响”,中国经济研究出版社讨论文件第12786号。https://cepr.org/publications/dp1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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