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 欧盟经济架构

欧盟经济政策体系的未来:经济要求与法律条件

欧洲的经济政策架构是由《欧盟条约》(EU treaty)中规定的一系列规则所塑造的。这些规则规定了货物、服务、资本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义务;它们设定了限制,比如在国家层面限制财政空间和扭曲竞争的国家干预,以及在欧盟层面禁止赤字融资;它们明确了欧洲央行等共同机构的授权;他们还定义了决策程序,比如任何涉及税收的事情都需要获得一致同意。由此产生的经济政策制定的法典化比典型联邦国家内的一般做法要广泛得多,大量条款的条约地位,因此其修正需要协商一致意见,结果是高度稳定,但也有刚性。


这一政策架构令人印象深刻,它是通过修订二级立法和增加条约外内容,以务实的态度应对一系列挑战——财政关切、金融危机、欧元危机、大流行病冲击。但自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来,条约本身基本上没有改变。30年来(从2007年《里斯本条约》带来的相对次要的修正案,以及2011年增加的有条件援助条款中提取出来的修正案),政策学习和政策适应一直在相同规则的范围内进行。建立银行业联盟等重大政策转变依赖于对现有条款的创新解释,因此法律基础相当狭窄。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应对大流行病的冲击。实际上,NGEU的倡议打破了长期以来的禁忌,代表了一项重大的政策创新。但在法律上,它依赖于对现有条款的复杂而令人费解的解释。


这段历史的结果形成了一种法律架构,在这种架构下,某些领域的政策由国际条约详细规定,而整个政策板块甚至领域的制定却没有在欧盟的基本法律文本中制定其基本原则。


随着欧盟从大流行中恢复过来,现在似乎是对欧盟经济政策体系的现状进行评估的正确时机,以及我们对未来的预期,届时我们将不得不应对可能比大流行更大的新挑战。举个例子,快速的气候变化将对欧洲和全球集体产品的生产构成巨大挑战。因大流行而中断的讨论,如财政框架改革,将需要重新启动,并可能重新制定框架。

针对这些挑战,研讨会将以务实和建设性的眼光看待欧盟经济政策架构。它将召集一小群经济学家和欧盟律师来解决以下两个问题:


1.欧盟目前在法律上有多紧张?该条约是否为正在制定的政策(银行业联盟、金融援助、OMT、NGEU)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或者欧盟是否正接近危险地带?能否在目前法律框架的范围内设想这些领域的进一步行动?


2.欧盟“完善欧洲货币联盟”需要进行哪些法律改革?在银行业联盟、货币政策、财政规则和其他领域进行的雄心勃勃的政策改革能否奏效
加强欧盟经济、金融和货币政策体系所需的共同预算倡议是否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来实施,还是需要修改条约?是否需要对法律架构进行更全面的改革,以确保法律的确定性和合法性?


组织者将提交一份框架文件,作为讨论的基础。具体主题将由框架文件的共同作者和两位讨论者简要介绍,其中一位来自经济方面,另一位来自法律/政治学方面。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