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国数据显示出利润转移的新模式

Paolo Acciari, Barbara Bratta, Vera Santomartino2021年6月28日

在2021年6月4日至5日在伦敦举行的七国集团财长会议上,七国集团财长承诺在各国基础上将全球最低税率至少提高到15%之后,跨国企业的国际税收最近再次受到媒体和舆论的关注。关于国际公司税规则改革的谈判,包括引入最低税率,已经在经合组织包容性框架(OECD 2020)中进行了一段时间,但七国集团communiqué的主要创新之一是提到了一个税率——至少15%——跨国公司应该被征税。一个关键的政治步骤将是在G20层面达成协议。

利润转移是国际社会试图通过讨论此类改革来解决的现象,这也是公开辩论中关于跨国公司“未支付其公平份额的税收”的频繁主张的基础。它本质上是指跨国公司利用税收规则的漏洞,将利润从高税收国家转移到低税收国家,以减轻其全球税负。各国之间存在的税率差异是跨国公司转移利润的主要动机(Laffitte等人,2020年),这就是为什么设定最低企业税下限有望成为遏制利润转移的有效方式。

许多研究分析了跨国公司如何根据公司税率差异的变化来转移利润,结果发现,平均而言,如果一个国家相对于其他国家增加一个百分点的公司税收,跨国公司将减少该国报告的利润约1%,并将其转移到税收水平较低的其他国家(Heckemeyer和Overesch 2017, Huizinga和Laeven 2008, Beer等人2020,Dharmapala 2014)。然而,这些研究假设,无论税收变化发生在高税收国家还是低税收国家,跨国公司对公司税率变化的反应是相同的,而一项研究(Dowd et al. 2017)也试图探索低税收国家的跨国公司对税率变化的反应是否更强烈,并发现了这一方向的重要证据。

由于经合组织关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行动计划(BEPS),最近对利润转移的分析受益于跨国公司全球活动的新全面数据,这些数据由跨国公司截至2018年提交给税务机关的国别报告(CbCRs)提供。这一新的数据来源填补了现有跨国公司活动数据集的空白,提供了避税天堂报告的利润数据,并提供了跨国公司在其总部所在地和业务所在地的所有国家的活动的完整情况。目前还没有使用不同国籍的跨国公司的国别报告对全球利润转移进行分析。1

在一篇基于全球各国报告微数据的新论文中(Bratta et al. 2021),2我们评估了跨国公司对税率差异的利润转移反应。我们发现,相对于上述1%的利润转移反应,在税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跨国公司对税率变化的敏感性要高8倍,而在税率相似的国家,跨国公司对税率变化的敏感性要低60%。

换句话说,如果一个税率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将其税率提高一个百分点,跨国公司在该国报告的利润将减少近6%(而不是1%),而如果一个税率接近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决定降低税率以提高竞争力,这几乎不会对吸引更多跨国公司的利润产生任何影响。

这种情况反映出利润转移高度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事实上,80%的估计利润转移涉及7个原籍司法管辖区和8个目的地司法管辖区(表1)。

表1按涉及的主要司法管辖区估算的全球转移利润

: Bratta et al. (2021)

图1显示了三类国家的转移利润占报告利润总额的平均份额:企业所得税税率为负的差异非常高的国家(左侧的柱状图),企业所得税税率为正的差异非常高的国家(右侧的柱状图),以及由中间的所有剩余管辖区组成的剩余组(中间的柱状图)。灰色条形图显示了根据传统线性方法对税率差异的利润转移反应,我们在论文中也研究了这种方法,因此假设无论税率差异有多大,跨国公司的反应都是相同的。黄色柱状图显示了根据非线性模式对税率差异的利润转移反应,因此允许利润转移反应根据税率差异的大小而变化。在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为负的国家(左侧条形图),转移利润占报告利润总额的平均份额更高。与线性情况相比,在企业所得税税率与平均水平相差甚远的国家(要么较低(左侧柱状图),要么较高(右侧柱状图),在非线性情况下,转移利润占总利润的比例更大。对于企业所得税税率更接近平均水平的国家(中间的柱状图),与非线性情况相比,线性情况提供了更高的转移利润份额。这支持了一个发现,即迄今为止采用的线性方法低估了企业所得税税率差异与平均水平相差甚远的国家的利润转移的相对规模,而高估了企业所得税税率接近平均水平的国家的利润转移。

图1利润转移占总利润的平均份额,按平均企业所得税税率差计算

: Bratta等人(2021)。

这种对税率差异的非线性反应表明,低税率国家没有任何提高税率的动机,因为这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因此,他们可能被视为本国低税率的囚徒。相反,公司税率接近世界平均水平的国家不会从降低税率中受益,因为从税收角度来看,它们的吸引力仍然有限;在高税收国家之间进行税收竞争的任何努力都将是极其低效的。

在我们的论文中,我们还发现利润转移随着跨国公司规模的增加而增加,但程度逐渐降低,这表明跨国公司在转移利润时产生了固定成本,而这些利润只有在一定的跨国公司规模以上才能持续。其他研究也提出了利润转移中固定成本的存在(Bilicka 2019)。我们还观察到总部设在欧洲、美洲和亚洲-大洋洲的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不同模式。

就政策影响而言,利润转移到税率差异的非线性似乎表明,鉴于转移的利润似乎集中在少数几个国家,而且这些国家的利润对税率的反应似乎最高,旨在保证最低税收水平的政策可能是有效和高效的,因为它们将减少税率差异。

参考文献

Beer, S, R De Mooij和L Liu(2020),“国际企业避税:渠道、规模和盲点的回顾”,经济调查杂志34(5): 660 - 688。

Bilicka, K A(2019),“比较外国跨国公司与匹配的国内公司的英国纳税申报表”,美国经济评论109(8): 2921 - 53年。

Bratta, B, V Santomartino和A Acciari(2021),“使用国别报告评估利润转移:对税率差异的非线性响应”,DF工作文件,2021年11月。

Dharmapala, D(2014),“我们对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了解多少?实证文献综述”,财政研究35(4): 421 - 448。

Dowd, T, P Landefeld and A Moore(2017),“美国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公共经济学杂志148: 1-13。

Fuest, C, F Hugger和F Neumeier(2021),“企业利润转移和避税天堂的作用:来自德国国别报告数据的证据”,CESifo工作论文。

Heckemeyer, J H和M Overesch(2017),“跨国公司对税收差异的利润反应:效应量和转移渠道”,加拿大经济学杂志/Revue canadienne d'économique(4): 965 - 994。

Huizinga, H和L Laeven(2008),“跨国公司内部的国际利润转移:多国视角”,公共经济学杂志92(5 - 6): 1164 - 1182。

拉菲特,S, J马丁,M Parenti, B Souillard和F Toubal(2020),”新冠肺炎疫情后的国际企业税收:最低税率为新常态, VoxEU.org, 4月14日。

OECD(2020年),“数字化带来的税收挑战——第二支柱蓝图报告:BEPS包容性框架”,OECD/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巴黎:OECD出版。

尾注

1 Fuest等人(2021)对公司层面的国别数据进行了分析,但仅针对德国跨国公司。

2我们的数据集包括意大利和在意大利至少有一家子公司的外国跨国公司提交的国别报告,因此是迄今为止用于利润转移分析的最全面和详细的数据集之一。根据汇总的经合组织数据,我们估计我们的数据集涵盖了全球提交的国别报告总数的60%左右。

主题:全球治理税收

标签:利润转移企业所得税跨国企业外资企业税率

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部门负责人

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税务经济学家

意大利经济和财政部税务官员

事件

CEPR政策研究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