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经济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多,而且能够利用棕色技术发展经济。发展中国家也受到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它们是低排放国家,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面临更大的债务危机风险。这份报告认为,这为发达经济体创造了一种道义义务,即为采用绿色技术和实施适应技术的国家提供财政支持,以实现净零经济。
该报告提出了六项政策建议,重点是将金融工具作为激励和承诺各国政府的一种手段,为原本无力承担气候投资的国家提供财政空间:
- 制定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核查机制,以提高绿色主权债券的可信度。目前,绿色主权债券缺乏效力,因为它们承诺很少或没有任何法律上可执行的内容。
- 建立气候信息和监测系统,支持发展比传统绿色债券更具灵活性和激励兼容性的可持续性主权债券。
- 建立一个碳信用市场的制度框架,基于对所有大型排放国的强制性直接和间接碳减排要求。一个运转良好的全球碳市场可以产生大量资金从富国流向穷国,并有助于将这些国家持有的自然资产货币化。
- 承诺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适应、减缓和过渡支出提供财政支持的年度目标。发达国家和高排放中上收入国家将需要至少为其减缓和适应成本超过其财政能力的国家提供财政支持,出于公平考虑,这些国家应超过这一最低限度。
- 改进以债务换自然的设计,该设计应设法确保即使债务人被迫重组其商业债务,也应履行与气候或保护有关的支出承诺。
- 在解决不可持续债务的全面债务重组中纳入气候制约因素。实现这一目标的一个方法是将正在重组的常规债券换成定义适当的与可持续性挂钩的债券。
执行这些政策需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很大的政治意愿,将通过利用最适合个别国家情况的政策取得进展,同时铭记这些政策的局限性和潜在的权衡。然而,另一种选择是,在仍然有机会产生有意义的影响的情况下,未能充分应对气候变化。后代将不可避免地遭受今天失败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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